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07]3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粮食流通改革政策措施,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巩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果,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以确保粮食安全为落脚点,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科学规范储备体系建设和管理,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营造公平、稳定、公正的市场环境,形成高效有序的宏观调控体系,促进我区粮食生产与流通协调发展。

  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

  (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从确保我区粮食供给安全出发,始终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积极发展优质商品粮,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稳定和加大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和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坚持适时出台粮食收购指导价,调控市场价格,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和完善粮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发布粮食供求及市场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粮食生产和流通。

  (三)进一步理顺政府调控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关系。粮食企业承担政策性业务发生的费用,由自治区财政厅、粮食局等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自治区政府研究,采取“一事一议、一年一清”的办法予以解决。“十一五”期间,每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由自治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使用,重点用于解决粮食宏观调控的相关问题。切实做好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退耕还林补助粮及救灾、救济粮供应工作。完善军粮供应机制,拓宽军供范围,建立全区集中、高效和统一的军粮配送体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