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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广州市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南源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广州市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南源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1040号)


广州市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南源社区卫生服务站:

  鉴于你站已变更名称,并于2006年11月1日迁移新址。根据《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穗劳社医〔2006〕1号)第十九条规定,决定自2006年11月1日起取消你站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请你站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服务协议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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