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广州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岗分店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968号)
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广州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岗分店:
鉴于广州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岗分店于2006年6月27日因火灾被烧毁,已停业3个月以上。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穗劳社医〔2006〕2号)第十六条规定,决定自2006年11月1日起取消广州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岗分店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服务协议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