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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在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上,我省农业结构开始由适应性调整向战略性调整转变。一是从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要求和发挥资源优势出发,制定实施了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结构调整的“三五”战略,初步形成了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菜产业区和东西两山杂粮干果产业区三大优势区域。有力地推动了优质杂粮、草食畜、水果、蔬菜四大特色主导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到2005年,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牛羊肉、牛羊奶分别占到全省总量的62%和55%;中南部无公害果菜产业区蔬菜、水果产量分别占到全省总量的60%和71%,东西两山杂粮干果产业区杂粮、干果产量分别占到全省总量的42%和95%。
  二是进一步优化种养业品种结构,提高了农畜产品的优质率。按照“三稳定、三突出、三发展”的工作思路,合理调整种养业产业结构。2005年全省农作物粮经饲种植比例由“九五”期末的80:18:2调整为 66:24:10。粮食作物中,提高了优质品种的种植规模, 2005年优质专用小麦、玉米面积均占到种植面积的1/ 3以上。经济作物中,蔬菜压缩了大路菜,重点发展了适应市场需求的、设施栽培和反季节栽培的精细蔬菜;水果在提高苹果优质率的同时,发展了桃、杏、葡萄等小果类生产。畜牧业在稳定猪鸡生产的同时,突出发展了牛羊等草食畜。加强了畜禽品种改良,猪、牛、羊、禽的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69%、47%、48%和 82%,比“九五”期末提高5-6个百分点。
  2.培育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十五”期间,我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以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积极培育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大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千家万户的农业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市场形成了有机对接。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把100个龙头企业列入省委、省人民政府“1311”规划,在资金、项目和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上进行重点扶持。到2005年,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318家。其中,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36家。百龙企业中有13家成为国家级龙头企业,20家成为省级龙头企业。全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大户1.97万户,带动农户187多万户。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470个,发展会员295万人。
  3.加强市场、信息、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业市场化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产品市场体系从改善市场条件,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规则着手,初步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集贸市场、连锁超市为基础,以专业协会、流通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为纽带,国有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个体企业等共同参与的体系框架。全省共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48叶,年交易量1200万吨以上,交易总额150多亿元。2004年全省开通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从信息网络建设、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应用管理着手,初步形成了以山西农业信息网为龙头,11个市级信息网络平台为骨干,2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800多个农业产业化企业、4000多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终端,以政务信息、农业动态、农产品供求、市场分析预测为传输内容的信息服务网络。农业信息网络逐步成为我省农产品营销促销的服务平台。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随着省级农畜产品两个质检中心及部分市县质检中心(站)的建设初步完成,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得到加强。全省建立了规范统一的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体系,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具有地方特色和区位优势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截止2005年,全省已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面积达1100万亩,认证农产品 739个,其中绿色食品认证数量达476个,位居全国前十名。认定的无公害畜禽养殖基地6个,涉及出栏畜禽头数81万头(只)。
  4.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了农业的科技含量。
  “十五”期间,我省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以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推广方式创新为重点,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水平。在加强传统科研推广体系的前提下,发展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大户,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在加强常规技术应用的前提下,发展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开发新品种、新成果。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以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体培训为重点,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每年推广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和安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100多项。组织百万农民科技大培训,深入基层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九五”期末的40%提高到现在的43%以上。
  5.深化农村改革,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我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税费改革、劳动力转移等一系列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放活了农村经济,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依法加强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进一步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大幅度减轻了农民税费负担。2003年人均减负62.9元。 2004年,按照中央要求再次降低农业税率,全省农民人均减负8.2元。2005年全省提前一年全部免征农业税,彻底结束了农民种地上交“国税皇粮”的历史。运用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中介服务、法律维权等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截止目前,全省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380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近1/3,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1%。
  6.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和小康建设,促进农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2000年底“八七”扶贫攻坚结束之后,我省农村仍有贫困人口437万,其中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 182万、低收入人口255万。2001年我省根据扶贫开发的新形势、新任务,制订了《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十年规划》,确定了新一轮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开发式扶贫”的原则,在57个贫困县实施了移民搬迁、旱作节水、种草养畜、农产品加工“四大增收”工程,千方百计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2005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332万人,其中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减少到 122万人。
  “十五”初期;我省根据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差异,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将全省农业县划分为现代化试点县、基本达小康县和贫困县三种类型,确定了十强县、百强乡、千强村率先发展,加快了小城镇化建设步伐,为农村小康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从2003年开始,全省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全面推进了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全省建成通村水泥(油)路 4.3万余公里,80%的行政村通了油(水泥)路;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187万平方米,119个县全部达到“普九”教育标准;农村合作医疗受益农民达320多万人;农村广播覆盖率达90%,电视覆盖率达95%以上。
  尽管“十五”期间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存在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农业基础薄弱、投入不足、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任务还十分艰巨;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亟待提高。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引起足够重视。

第二章 “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条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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