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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3·15” 健康维权卫生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


  第一阶段开展自查自纠(3月6至14日)。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宾馆、酒店、餐饮店于3月12日前开展自查自纠,整改的食品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于3月13和14日集中两天时间统一开展学校食堂、宾馆、酒店、餐饮店的食品卫生监督联合检查,省卫生监督所组织2个检查组,协助长沙、株洲、湘潭、益阳等4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检查,邀请当地新闻媒体采访报道(联系科室:省卫生监督所综合卫生监督科,电话:4499310、4812744)。

  第二阶段取缔无证行医窝点(3月12至21日)。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于3月18 日前开展暗访采点;3月20日、21日集中时间取缔无证行医窝点,邀请当地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省卫生监督所协助4市卫生监督机构进行,邀请省市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联系科室:省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电话:4812735、4499296)。

  第三阶段开展打击制假窝点行动(3月22日至31日)。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统一于3月22日前开展暗访采点;3月 27日和28日集中两天时间开展联合打假,邀请当地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3月27日和28日由省卫生监督所组织2个检查组,协助4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参与行动。3月28日,全省统一举行假冒伪劣产品公开销毁活动(联系科室:省卫生监督所稽查科,电话:4812741、4499312)。

  以上三个阶段的进展动态和相关现场音像资料请各地于4月5日前报省卫生监督所信息科(联系电话:4499298),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请各市州于4月5日前报省卫生厅法监处(联系电话:4822021、4499326)。

  四、具体要求

  1、全面安排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根据“3﹒15”健康维权卫生监督专项行动计划,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落实经费,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步骤和工作责任制。

  2、密切协调配合。各地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上下齐心协力。省卫生监督所要加强与4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的联系,确保各项行动计划落实到位。

  3、搞好信息反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反馈,要将专项行动进展动态和工作总结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上报。

  4、加强宣传报道。厅法监处负责统一协调“3﹒15”健康权卫生监督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收集并通报各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宣传这次活动的成效和各地一些好的作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与本地新闻媒体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本地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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