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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仕维思职业培训学校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仕维思职业培训学校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6〕994号)


方伟红:

  你提出的《关于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组审核通过,本局同意设立广州市仕维思职业培训学校,该校法定代表人:方伟红;学校负责人:朱丽萍;办学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上胜东街23号;培训项目:汽车维修工(五、四级)、汽车维修电工(五、四级)。

  请按有关规定到广州市民政局办理该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并按照办学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开展培训工作。有关职业技能鉴定事宜请与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附件:广州市仕维思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广州市仕维思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
│序号│   机构名称   │  登记办学地址  │ 董事会(理事会) │ 法定 │ 校长 │ 核准工种和级别 │
│  │         │          │   成员名单   │代表人│   │         │
├──┼─────────┼──────────┼─────────┼───┼───┼─────────┤
│ 1 │广州市仕维思职业培│广州市白云区嘉禾上胜│方伟红、卢志军、朱│方伟红│朱丽萍│汽车维修工(五、四│
│  │训学校      │东街23号      │丽萍、蔡才盛、陈永│   │   │级)、汽车维修电工│
│  │         │          │恩、周炳权、区国耀│   │   │  (五、四级)  │
│  │         │          │、刘建平、何兆峰、│   │   │         │
│  │         │          │巫兴宏、罗淑霞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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