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民科职业培训学校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6〕987号)
魏秀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核,本局同意你的申请,批准设立广州市民科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魏秀华;学校负责人:曾祥英;办学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1号广州863产业化促进中心大楼;培训项目:计算机系统操作工(五、四级)、电子商务员(四级)、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四级)、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四级)、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四、三级)。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该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并按照办学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开展培训工作。有关职业技能鉴定事宜请与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附件:广州市民科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广州市民科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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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机构名称 │ 登记办学地址 │ 董事会(理事会) │ 法定 │ 校长 │ 核准工种和级别 │
│ │ │ │ 成员名单 │代表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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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广州市民科职业培训│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魏秀华、孙秀华、胡│魏秀华│曾祥英│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 │ 学校 │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1 │师达、曾祥英、曾庆│ │ │五、四级)、电子商│
│ │ │号广州863产业化促进 │尚 │ │ │务员(四级)、计算│
│ │ │中心大楼 │ │ │ │机网络管理员(四级│
│ │ │ │ │ │ │)、计算机(微机)│
│ │ │ │ │ │ │维修工(四级)、计│
│ │ │ │ │ │ │算机办公软件应用(│
│ │ │ │ │ │ │四、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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