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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黄埔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设“美容师(三级)”等培训项目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黄埔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设“美容师(三级)”等培训项目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975号)


广州市黄埔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增加美容、美发专业高级培训级别的请示》收悉。经专家审核,本局研究,同意你中心开设如下培训项目:美容师(三级)、美发师(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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