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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开设“汽车维修工”等培训项目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开设“汽车维修工”等培训项目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964号)
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你校10月13日《关于申请职业培训项目授权许可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开设如下培训项目:汽车维修工(五、四、三级)、技校招生各专业所对应工种(五、四、三级)、家庭服务员(五、四、三级)、收银员(五、四、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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