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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赣劳社直党[2006]10号)


本厅各处室、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处室、单位实际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落实。

  二OO六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在全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通过“四五”普法,全厅干部职工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学法守法和依法行政的氛围基本形成;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了明显加强;机关干部的依法办事水平有了普遍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在推进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做好本厅“五五”普法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和我省“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紧密结合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厅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服务。紧紧围绕我省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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