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赣劳社劳[2006]15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做好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促使企业工资分配与国家宏观政策相协调,根据《
江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赣劳社劳[2002]26号),依据全省2005年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2006年发展计划,制定了江西省2006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一、2005年宏观经济状况
1、2005年全省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056.2亿元,比上年增长12.8%,人均生产总值9439元,按当年平均汇率换算,突破1000美元大关。较全国增长幅度9.9%高出2.9个百分点;全省财政总收入425.9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52.9亿元,比上年增长22.9%。
2、2005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8620元,比上年增长14.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7%,扣除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3.8%;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688元,比上年增长15.4%,扣除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3.5%。
3、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人数为264.8万人,比上年净增加6.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8%。
二、2006年经济发展预测
2006年,按照国家的经济政策,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经济运行质量将进一步提高,也将有力地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
1、根据我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将达4600亿元,比2005年增长11%;全省财政总收入481亿元,比2005年增长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86亿元,比上年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9400元,比2005年增长9%。
2、2006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计为103%,比2005年提高1.3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预计控制在4.5%以内。
三、2006年工资指导线
综合以上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确定2006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如下:
1、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