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包括就业培训、劳动合同、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内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要紧密结合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根据各个时期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正确处理实施
劳动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正确处理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护投资者积极性的关系,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化投资环境的关系。引导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引导广大劳动者掌握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四)坚持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要通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普及法律知识和增强法治观念,重点是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促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促进各地劳动保障经办机构依法办事,促进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鼓励广大劳动者参与公共管理,依法维权。各级劳动保障部部门要坚持推进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法治实践中来,推动学法用法深入基层,扩大普法覆盖面。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制度。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五五”普法的重要载体。要不断总结、推广“法律六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五五”普法任务的完成。
(二)畅通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渠道。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体系,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及时准确的解惑答疑服务。城市要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开通“12333”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面向社会提供政策解答、信息咨询和有关查询服务。通过省、市(地)级劳动保障部门网站,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查询和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