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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出口货物调查核实情况转办单

  编 号:

    :
  出口企业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向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______份,(每张发票情况见“供货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查表”) ,该批专用发票计税金额合计_____元,税额合计_______元,价税合计_______元。请按照国税发[2006]165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对该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结果反馈。

转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2:
出口货物调查核实情况反馈单

  编 号:

    :
  根据_______号转办单情况,我们对______从______购进出口货物的有关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我辖区 (有、无)______公司(纳税人识别号:______)。该企业为(生产企业、流通性企业)。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该企业______年______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已、未)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其纳税信用等级为_____级。
  二、该企业开给出口企业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的增值税专用发票_____份,该批发票计税金额合计     元,税额合计______元,价税合计______元,上述发票中(有、无)虚开发票或伪造发票(虚开发票、伪造发票填开情况见“供货企业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情况表”,附后)。该企业已收到货款(含增值税、消费税,下同)       元。
  三、该企业销售的全部货物与其生产能力(相符、明显不符)。该生产能力包括企业自身生产能力及其委托加工产品和外购产品。
  四、此批货物系该企业(自产、非自产)的货物。
  其中:非自产货物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已按规定调查核实,其购进业务(真实、不真实)。
  五、该企业(是、否)存在欠缴增值税、消费税的情况。欠缴增值税______万元;欠缴消费税______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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