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一步加强深港、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巩固和加强各种类型教育合作平台建设
(二十七)深化与香港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合作交流。继续推进“深港姊妹学校缔结计划”,扩大深港姊妹学校数量,年内再推荐10-20所深圳中小学与香港学校建立校际合作。全面加强与香港高等教育的合作,进一步推进创办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香港中文大学在深圳招收本科生工作。
(二十八)统筹规划建设国际学校。根据“十一五”期间我市国际学校建设规划,推动协调国际学校建设,争取年内有1所国际学校开始立项建设。规范深圳外国学生申请学位审批程序,制定《深圳市外籍人员子女学位申请及管理办法》。会同市外事办、市旅游局、市公安局着手调研深圳市学校夏(冬)令营活动有关情况,争取出台《深圳市中小学生赴境外参加夏(冬)令营等活动管理办法》。
(二十九)巩固和加强各种类型教育国际合作平台建设。积极拓展起点高、层次高、系统性强的国际交流项目,不断提高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积极开辟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区域性合作交流,开辟与德国、波兰、匈牙利、阿根廷等国家的教育合作渠道,做好市政府与莫桑比克签署协议中的留学生接收工作。发挥地域优势,抢占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先机,做好华文教育的推进工作,争取年内完成在深圳建立一个华文教育基地的选点工作。积极选派教师去国外教授汉语,逐步增加汉语教师派出数量。
八、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十)切实抓好市委教育工委系统党的建设。按照市委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筹备并开好“全市高校党建工作座谈会”,着力加强民办学校党建,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强化校园网络的应用与管理,掌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动权。建立和完善社会实践长效机制。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使教育系统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走在全市前面,当好排头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三十一)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以全市校长“三纪”教育培训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领导和教师依法治教、廉洁从教意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依法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教育系统反腐保廉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工程、招生入学、教材图书、职称评聘等领域的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强教育行风和校风学风建设,增强校园激浊扬清功能,使全市校园更加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