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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综评工作基本原则和实施要求

  我市普通高中学生综评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全省统一政策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校为主体,分级管理,分项推进,严格把关,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综评工作。

  (一)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

  普通高中学生综评结果,是高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涉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与高等教育相衔接等重大教育改革和社会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2007年又是全省首次开展普高学生综评工作,全市必须严格执行《2007年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所确定的综评工作指导思想、原则、内容、程序和工作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违反综评政策,擅自增减评价内容,变更评价程序。市教育局将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转发给各区教育局、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执行,除本实施方案外,不再另行制定全市统一的综评工作实施细则。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推进综评工作。

  各校必须严格执行以下七个基本工作程序:

  1.学习宣传。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学习综评工作相关政策;

  2.事先公示。公示学校综评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3.修改调整。根据群众意见,对学校综评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4.实施评价。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的评价小组实施评价;

  5.公示结果。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和公示评价结果;

  6.答疑解惑和处理投诉。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评价过程中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为群众答疑解惑,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7.受理复议。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受理综评复议申请,对综评结果作出裁定。

  综评工作主要事项时间安排:

  1.2007年1月初,深圳市教育局召开基教处、德育处、教研室、招考办、电教馆等处室和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工作。

  2.2007年1月下旬,召开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2007年2月高中放寒假前,各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教师和高三年级学生、家长学习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就开展综评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原则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宣讲和详细解释,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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