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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年1月23日 深教〔2007〕28号)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中学:
  现将《深圳市2007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除引用文件名称外,以下将“综合素质评价”简称为“综评”),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评价结果为学生发展提供信息,为学生毕业提供依据,并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实施综评,是引导教育教学改革走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我市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评工作,现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6〕12号)、《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06〕2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研〔2006〕10号),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市教育局各有关处室、各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综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

  一、综评工作组织管理机构

  (一)成立深圳市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工作的实施,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咨询,以及市局直属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和复议等事宜的处理,针对《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在全市的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组织管理,对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作出决策。

  组 长:张宝泉

  副组长:黄励军 唐海海

  成 员:张光怡 杨尊政 尚 强 范 坤 谢 华 胡新天 
      王晓彬 江可志 刘晓明 马广明 郑映通 臧 动

  (二)市普高学生综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根据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内容分为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四个方面的实际情况,随着综评工作的逐步推进,在深圳市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负责抓好各方面的评价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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