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开展对校车的整治,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2006年整治校车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对校车的整治,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的校车情况,积极主动与公安交通部门做好校车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一方面要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定期的、经常的有关驾驶员安全知识教育,另一方面增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深入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继续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主动与当地公安、工商、卫生、文体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坚决取缔黑网吧,尤其要坚决防止校外犯罪分子入校园,伤害学生事件发生。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师生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心理问题,注意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
七、加强对学校校长和园长安全管理的培训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培训计划,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培训内容。要采取各种形式,年内对自己辖区内的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进行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培训。特别是要把学习《
义务教育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水平。
八、切实做好2007年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日。2007年3月26日(星期一)是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团组织、少先队等组织密切配合,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抓住当地较为突出的伤亡事故问题,紧紧围绕“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通过知识竞赛、讲演、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做到较好的效果,切实增加广大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