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民主评议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民主评议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秦政办[2005]14号 2005年1月31日)


海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大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对进驻单位的管理力度,提高整体效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秦皇岛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民主评议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秦皇岛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民主评议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为提高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整体效能,加强进驻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公共服务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秦发[2004]9号)和《秦皇岛市民主评议工作日常考核细则(试行)》(秦民评办[2004]2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进驻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中心管理委员会成立“行政服务中心民主评议考核小组”,负责驻厅窗口民主评议考核工作。组成人员为:中心管委会主任、副主任,中心管委会办公室、业务科、督察科、技术科负责人,以及市纪委监察局驻中心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处负责人。中心管委会督察科负责协调、组织、统计等具体工作。
  (二)考核办法及分值
  1、根据秦发〔2004〕9号文件关于窗口考核评分占派驻部门民主评议总分的20%的规定,省、市直部门窗口考核分值为20分。
  2、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对窗口单位考核实行“扣分制”。每个季度考核一次,所扣分数累加。全年分数(20分)减去累计的扣分数为年度考核结果。海港区属窗口考核分值操作时参照以上方式执行,分数按区规定的分数折算。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的设置力求将中心管委会对进驻窗口的整体管理与民主评议工作结合起来。具体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服务形象方面
  1、服务态度冷、横、硬、同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责任在窗口的,每件次扣1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分;
  2、有吃、拿、卡、要、报、收受服务对象有价证券或礼金等不廉洁行为,每起扣10分;
  3、工作时间参与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每人次扣1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