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镇商业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7.5.3 工业主导型∶3000平米以上1个,1000-3000平米1个。

  7.5.4 旅游主导型∶1000-3000平米1-2个。

  7.5.5 交通主导型∶3000平米以上1个,1000-3000平米1个。

  7.5.6 边贸经济主导型:1000-3000平米1-2个。

  7.6 中心镇餐饮店设立个数和单体规模按分类弹性控制。

  7.6.1 商贸主导型∶500平米以上1-2个,100-500平米3-5个。

  7.6.2 特色农业主导型∶500平米以上1-2个,100-500平米3-5个。

  7.6.3 工业主导型∶500平米以上2-3个,100-500平米3-5个。

  7.6.4 旅游主导型∶500平米以上3-5个,100-500平米5-10个。

  7.6.5 交通主导型∶500平米以上3-5个,100-500平米5-10个。

  7.6.6 边贸经济主导型:500平米以上2-4个,100-500平米3-5个。

第8条 中心镇商业业态

  8.1 根据中心镇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资源情况等因素,按照各类中心镇的不同特点,设置业态结构和经营结构。

  8.1.1 商贸主导型∶重点发展连锁综合超市、连锁折扣百货店、品牌专卖店等新型业态;街道型社区和住宅型社区大力发展中小型超市、便利店。更新经营模式,逐步推广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方式,发展家政、洗染、保健、废旧物资回收、房地产中介、典当等新型服务业。

  8.1.2 特色农业主导型∶选准主导农业产业,重点发展各类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培育发展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集贸市场,带动其他产业发展。

  8.1.3 工业主导型∶要重点引进大店、名店,开办综合超市,兴建规范室内集贸市场,发展品牌专卖店、便利店、餐饮、修理、旧货调剂、休闲健身、娱乐等商业业态业种。

  8.1.4 旅游主导型∶重点发展宾馆饭店、农家乐、特色餐饮、休闲娱乐等业态业种,规范和配置旅游商品市场、旅游产品专卖店等。

  8.1.5 交通主导型∶要充分利用运输交通条件优势,兴办专业市场,建设商品集散地,配置汽车站场,增加交通线路,大力发展物流与配送。商业服务网点配置以商品集散服务,发展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业态为主。

  8.1.6 边贸经济主导型:以发展农副产品、生产资料、日用百货、服装、工业产品等集贸市场为主体,突出边贸特色。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