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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镇商业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第3条 中心镇的分类

  3.1 按照中心镇的主导产业,分为商贸主导型、特色农业主导型、工业主导型、旅游主导型、交通主导型、边贸经济主导型六种类型。

  3.2 商贸主导型中心镇是市场服务能力强,在区域内有较大商流、物流且有小商品和农副产品集散传统的城镇。

  3.3 特色农业主导型中心镇是工业基础薄弱,但农产品有特色的城镇。

  3.4 工业主导型中心镇是具有一定工业基础,并与大中城市企业联系紧密的城镇。

  3.5 旅游主导型中心镇是具有丰富人文景观、自然风光、著名文物古迹等旅游资源的城镇。

  3.6 交通主导型中心镇是分布于公铁路沿线、地理环境优势突出,交通便利,容易形成物流、人流、信息流的城镇。

  3.7 边贸经济主导型中心镇是与其它省毗邻的、地理位置优势突出,交通便利,容易形成物流、人流、信息流的城镇。

第4条 中心镇商业设施建设模式

  4.1 中心镇商业设施建设模式选择要符合本镇商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4.1.1 对于具有城镇规模较小、传统的城镇商业流通体系比较脆弱、交通便利的中心镇,可以通过大型零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来带动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

  4.1.2 对于零售商业网点大都建在居民区、小商店多的中心镇,可以通过发展大中型商业企业,控制众多的中小批发商业网点,由中小批发商业网点为农村商业网点提供商品配送服务。

  4.1.3 对于市场交易模式比较传统、市场主体分散且规模较小、农产品商品化率低的中心镇,可以以综合市场或专业市场为核心,整合中心镇商业资源,提高辐射力和凝聚力。

  4.1.4 对于旅游及工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商业体系比较完善的中心镇,可以以旅游、工业等相关产业发展为基础,强化商业为优势产业的服务功能,推动中心镇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4.2 中心镇商业设施建设要以城镇总体发展规划为指南,在政府统一的商贸规划下,多主体参与开发建设,以确保在土地供给、业态适配、主体引进、网点配置、资金投入等方面对中心镇商业设施建设形成足够的支撑。可以以下列方式为基础组合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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