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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部山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纯女户提前实施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市人口计生部门依据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花名册》、《报告单》、《退出汇总表》,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质量抽查。并将《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纯女户奖励扶助对象人数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和《退出汇总表》于当年11月份报自治区人口计生部门。

  5、自治区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审核。自治区人口计生部门依据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花名册》、《报告单》、《退出汇总表》和市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汇总表》、《退出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将《汇总表》、《花名册》、《退出汇总表》于当年12月份报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奖励扶助金。

  (三)奖励扶助对象退出条件

  1、奖励扶助对象因收养、过继、婚姻变动等情况导致子女增加的;

  2、奖励扶助对象户口由现户籍地迁出的;

  3、奖励扶助对象死亡的;

  4、因审批错误,被误列为奖励扶助对象的;

  5、其他原因。

  五、资金来源

  计划生育“少生快富” 工程纯女户奖励扶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全额负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户夫妇年满60周岁,纳入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范围,其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按比例分级负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项目管理费按5%提取,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六、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和管理

  (一)奖励扶助金的发放

  1、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厅与受委托的金融机构签订奖励扶助金委托发放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代理发放机构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账核算和直接拨付。

  2、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一年发放一次。代理发放机构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奖励扶助金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并将发放报表和付款凭据送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和财政厅。

  3、奖励扶助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少生快富”工程项目荣誉证到代理发放机构网点领取奖励扶助金。

  4、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必须接受财政、人口计生、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代理发放机构要予以配合。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奖励扶助金。

  (二)奖励扶助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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