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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轻纺总会、环保局、经委关于加快造纸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轻纺总会、环保局、经委关于加快造纸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07]1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轻纺总会、环保局、经委《关于加快造纸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关于加快造纸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区造纸工业发展迅速,产量已经位居西北地区首位,生产的文化用纸、生活用纸、包装纸板畅销区内外。2006年全区纸和纸板产量达到53万吨,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0.5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6.2 亿元,实现利税1.6亿元。在造纸工业不断发展的同时,我区造纸行业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产业集中度低,企业平均规模偏小;一些企业装备落后,产品档次不高;大多数企业没有碱回收装置,污水治理不彻底,特别是一些小造纸厂不具备达标排放的设施条件,偷排超标废水,造成环境污染。

  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宁党发〔2006〕67号)明确提出:“2007年底以前淘汰关闭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和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宁夏造纸工业战略发展规划》,现就加快我区造纸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原则,加快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加大节能减污力度,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造纸工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建立新型造纸工业体系,促进造纸工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实现纸和纸板产量150万吨(其中自制浆100万吨)、产值75亿元、增加值23亿元、利税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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