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为全省建设系统的中心工作服务。紧紧围绕河北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任务,服务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河北、和谐行业,服务于推进建设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和跨越式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从群众需要出发。抓住建设领域存在的影响和谐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建设法律知识。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认真研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从建设事业不断发展的形势出发,探索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在规律,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提高宣传效果。
二、主要任务
4、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学习宣传
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全省建设系统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系统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
宪法意识。要进一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增强全系统干部群众的
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建设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及行政相对人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建设系统各部门在行政管理中,要对照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符合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否忠实履行了
宪法赋予的职责,是否按照
宪法的要求,切实解决建设领域影响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
5、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要加强《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
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各级主管部门的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省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及行政执法机构要积极宣传这些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让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时刻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制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考试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建设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