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冀建法〔2007〕00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权县(市)建设部门: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已经2006年12月27日省建设厅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在普法工作中,要积极探索新的形式,注意总结经验,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建设厅。
附件:
1.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2. 河北省建设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
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河北两大主要任务,围绕河北省建设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宏伟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促进和谐行业建设,为全省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主要目标:适应全省建设事业发展大局,适应建设系统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增强各级主管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建设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执业注册人员的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守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执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广大职工尤其是建设领域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和职工依法维权能力。
3、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