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我省的基本省情出发,加快体制创新,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努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作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促进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继续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老年社会保障基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逐步建立广泛覆盖、持续发展,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相对完善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协调高效的老龄工作体制。积极推进方便老年人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为老服务网络和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老年用品市场,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和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创造更为有利的社会条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兼顾当前与长远,把解决当前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结合起来,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坚持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3坚持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大力发展为老服务体系,走中国特色的为老服务之路。
4坚持统筹规划,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统筹兼顾,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分类指导,发挥地区优势,稳步推进城市老龄工作,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协调发展。
三、老年社会保障
(一)养老保障。
在城市,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十一五”期间,力争全省参保人数达到210万人。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增强统筹调剂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在农村,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确保资金发放到位。研究解决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继续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明确赡养责任,巩固家庭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