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
70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72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73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或者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遭受工伤的,用人单位应依照《
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承担劳动者的全部工伤待遇。
十九、关于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和人身保险赔付的关系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2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
68条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劳动者的工伤系第三人侵权所致,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已获侵权损害赔偿为由拒绝承担工伤保险赔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者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劳动者依人身保险合同获得的赔偿,用人单位不得在工伤待遇中扣除。
二十、关于工伤赔偿中有关费用的承担问题
在工伤赔偿中,实际发生的费用、更换残疾用具的费用和劳动者急需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分期支付,但应责令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十一、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伤残鉴定的复查与处理问题
当事人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查。当事人仅要求工伤赔偿,或对上述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申请复查而请求工伤赔偿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确有不妥,可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处理的依据。
二十二、关于在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发生工伤的待遇处理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
建筑法》)第
24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第28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29条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