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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强监测预警,推进信息体系建设

  (五)加强灾情会商。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思想,组织开展年初、汛期的灾情会商,增强防灾救灾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特别关注2007年的旱情趋势,研判出现极端灾害性天气连续发生的可能性,以增强忧患意识,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抓紧做好蓄水保水和科学调度用水等工作。建立灾害应急处置联席会商机制,完善灾害评价体系。

  (六)做好监测预警。继续坚持专业监测与群众监测、现代监测与传统监测、平时监测与临灾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长期、短期和临灾状态下的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雹情、旱情、震情、森林火情、有害生物灾情的监测预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鸣锣示警、发放灾害明白卡等方式,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开展灾害点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年内要建立起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七)启动建设市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系统项目。今年正式启动实施,力争3年内建成,逐步提高全市中小尺度天气监测预报水平,增强气象公共服务能力。各项目实施相关区县(自治县)要主动支持,协同配合。

  (八)加强应急信息体系建设。按照资源整合、条块结合、互联互通的总体要求,着手建立全市应急指挥和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灾害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预警信息和灾害信息传递的渠道、时限、范围、程序。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军地共享机制建设,最大程度地发挥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率。

  四、完善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九)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坚持落实汛期、节假日及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期间的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传递和处理灾害信息,统筹调度应急力量和资源。

  (十)做好灾害应急处置。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应急处置,开展抢险救援,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要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军民协同、社会参与的救灾工作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区域应急联动能力建设,依托万州、黔江、涪陵、江津、合川、永川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着手建立区域性防灾救灾协调联动机制。

  (十一)加强队伍集成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部队在抢险救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推动《驻渝部队抢险救灾行动方案》尽快发布实施,增强军地双方队伍集成和遂行抢险救灾的能力。抓好防汛抢险、抗旱减灾、地震救援、地质灾害抢险、森林火灾扑救、卫生防疫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推进社区、村社、企业、学校的志愿者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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