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推动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中小企业建立自身及交易方信用档案,组织参加企业信用培训,设立信用管理岗位,在经营决策、财务管理、采购销售、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法务人事等方面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着力加强国有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带动上下游企业的信用管理。推广超市卖场商业企业信用制度创新试点经验,探索物流、会展、旅游、中介等领域的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推动医药商业、中药、汽车销售、室内装饰等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会员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创新探索。开展企业信用档案工作专项检查,促进企业档案管理,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查阅服务。
二、加强政府诚信,推动政府自身建设
(一)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增强行政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重点深化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以及与社会发展、市民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政务信用信息依法公开工作,方便市民知悉和监督;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畅通建议和投诉渠道,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发展。
(二)进一步推动行政管理的守信践约。以组织开展“加强政府诚信,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系列创建活动为抓手,以食品、药品、医疗、房地产、社会保障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为重点,推动各政府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实行承诺的政策措施,完成工作目标;推动相关部门在行政事务办理、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强诚信自律,提高办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做好政府承诺事项的跟踪和评估,探索建立评价和公示机制,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加强公务员队伍的诚信建设。在公务员招录环节推广信用产品使用,将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公务员录用条件之一。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相关部门对公务员联动管理的机制。组织开展公务员信用培训,鼓励公务员主动查询自身信用产品,提高信用意识。
三、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信用产品使用,充分开发利用信用信息
(一)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公开共享机制。相关政府部门、公共事业管理机构和行业组织要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相对方的信用信息。加强告知承诺制度创新,记录相对方违反承诺的行为。推进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依法主动公开,以多种形式公布行政许可、资质认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评优评级等相关信用信息。大力推动信用信息依申请公开,探索依申请公开的对象、程序和信息范围,研究建立信用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评价机制。依托各行业信息系统,加强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推动会员企业自主申报自身信用信息、经营信息以及业务往来方的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