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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07年度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的通知

  注:1、教材形式是指文字教材或电子教材;
  2、适用层次是指本科或高职高专;
  3、规划单位是指国务院有关部委、省市或学校;
  4、适用专业类指专业大类,本科按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11个门类;高职高专按教育部2004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稿)列出的19个专业大类;
  5、请于2007年4月14日前用 EXCEL电子文档发送到:ylijin@shec.edu.cn。

  附件3:
  2007年度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申报表

  申报等级:□一等 □二等 三等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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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名│         │教材形式:□文字 □电子教材                │
│ 称 │         │                             │
├───┼─────────┼────┬────┬─────────┬─────────┤
│出版单│         │出版时间│    │    版次    │         │
│ 位 │         │    │    │         │         │
├───┼─────────┼────┼────┼─────────┼─────────┤
│主编姓│         │主编职称│    │   出生年月   │         │
│ 名 │         │    │    │         │         │
├───┼────┬────┼────┼────┴─────────┴─────────┤
│主编单│    │适用学科│    │适用层次:□本科 □高职高专           │
│ 位 │    │①   │    │                        │
├───┴────┼────┼────┼─────────┬─────────┬────┤
│曾经获奖情况:评│    │获奖等级│         │获奖时间     │    │
│   奖单位   │    │    │         │         │    │
├────────┴────┴────┴─────────┴─────────┴────┤
│本教材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效果、使用学校等)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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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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