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切实保护好江西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防止“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有效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生态江西,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省政府文件
(五)基本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坚持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强化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坚持控制总量,增产减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及时解决制约经济健康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保持和进一步优化全省良好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