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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4.加强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建设,完善科技教育辅导机制。结合城市公益设施布局和建设,配套完善青少年活动设施和场所,“十一五”期间每个县(市)区都要设立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健全市、县(市)区两级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实践基地等,加强以上设施和场所的科学教育功能。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技辅导员队伍,扩大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渠道和机会,发挥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
  5.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要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少儿科普文艺与少儿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为未成年人提供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要开辟科普专栏或专题,加大科技传播普及力度。以上由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会同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社科院、市妇联等责任部门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绿色证书、科技和创业等培训计划,全面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就业技能。加大对农业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农村经济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帮助广大农民树立科学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意识,提高农民标准化、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能力,力争使80%以上的农民能够熟练掌握1-3项农业新技术和实用技术。
  2.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建立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组建和充实农业专家学者科技服务团和科普志愿者队伍,通过举办科技下乡、科技赶大集、专家讲座、样板示范、田间学校、农业科技书屋、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和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重点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宣传和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保护耕地、清洁生产、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观念和知识,在农村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知识、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
  3.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等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到2010年,使全市2燉3的县(市)区成为全国、全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并大力发展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园区和基地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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