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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2007年春运自2月3日始至3月14日止,共40天。为切实做好本市春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站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在春运期间,要建立统一高效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由市交通委牵头,会同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口岸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东城区政府、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市环卫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开展春运工作。由市运输局负责全市春运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部门和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春运工作小组或办公室,组织领导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春运工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主动协调解决。
  二、根据客流特点,科学安排充足运力。根据预测,北京2007年春运期间铁路、民航、公路省际长途、市内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客运总量将比上年有所增加。各运输部门要根据今年元旦和春节相隔时间较长,春节前客流相对平稳,春节后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旅游流叠加,返京旅客高度集中的特点,及早进行客流调查分析,根据不同阶段客流和天气变化情况,科学安排充足运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件精神,努力解决好农民工群体返乡问题。铁路、公路运输部门要优先组织好农民工和学生运输,适时调配运力和开行民工、学生专列。工会和建设、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运输部门,做好农民工、学生团体票以及学生返程票集中办理工作。民航部门要安排好海峡两岸包机以及重点城市和旅游航线的加班、包机飞行。铁路、民航和公路运输部门要努力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滞留乘客的疏导、转乘和服务工作。市运输局、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和市祥龙公司等单位要根据全市公交票制票价改革的新情况,重点做好与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等客运枢纽的衔接运输及铁路夜间临时客车的旅客集疏运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来京务工人员客流的监控,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引导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为运输部门及时提供准确的气象服务。各运输部门在优先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还要统筹安排好重点物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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