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2005]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出租汽车清理整顿工作,研究制订了《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秩序,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建立规范有序的出租车市场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决定暑期前在全市开展一次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整顿、完善制度、维护稳定”原则,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切实解决出租车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按照省政府要求,市政府成立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市、县两级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合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减轻出租汽车经营者负担,净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行政管理行为、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更加规范,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权转让制度,基本形成规范经营、竞争有序、文明服务、守法经营的出租汽车市场机制,促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整顿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