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秦政办[2005]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农业项目建设与管理,促进县(区)域经济和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根据省、市农业项目建设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建设是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1+5”工作重点中“五大工程”之一,是市委九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农业项目建设工作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贯彻党中央“两个趋向”重要论断和市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尽快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或牵头部门),明确农业项目建设的主管领导、主抓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市农工委、农业、林业、畜牧、水务、水产、中小企业、供销、蔬菜、引青等部门要指定主抓领导、责任科室、专门人员负责农业项目工作,在全市形成农业项目有领导主管、有部门主抓、有专门人员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项目谋划。当前,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做大产业、壮大基地、抓大项目的工作思路,抓住国家“十·五”与“十一·五”发展规划相衔接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抓紧谋划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经济规模、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并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着眼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需要,着眼于提升优势农产品竞争力、带动农业产业升级,谋划一批改造提升传统农业的龙头项目、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的农产品高新技术精深加工项目、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项目,提高农业项目建设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做好前期的各项准备,争取有更多的农业项目列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和省、市重点项目规划。
三、加强项目投入。(一)引导民间工商资本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上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农业项目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优良的环境吸引各类工商资本向农业领域投资。(二)促进银企合作。各级政府要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农业项目,积极向银行推荐,使银行更多地了解项目情况,争取银行支持。(三)搞好资源整合。市农工委、农业、林业、畜牧、水务、水产、中小企业、供销、蔬菜、引青等部门要按照“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理顺重点项目投融资机制,通过项目载体,把财政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有关农口部门的资金协调起来,打捆使用,形成合力办大事的机制。
四、加强项目招商。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农口各部门要把农业项目招商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境外招商要抓住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发展迅速的机遇,加大对日本、韩国以及台湾、香港地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境内招商把 握“毗邻京津”、“南商北上”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时机,做好北京、天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东三省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省中小企业局对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了摸底,汇总了300多家国内外企业的有关情况,现转发你们,供招商时参考。今年,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采取举办招商洽谈会、以商招商、专题招商、网上招商、“请进来”招商、“走出去”招商等多种招商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瞄准国内外大企业、大财团,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