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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五)加强网上公开信息的审查把关。要按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建立健全网上政务公开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领导的管理责任、经办人的具体责任以及相应的技术措施,形成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和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加强对非本单位制文和非本单位工作渠道收集信息的上网把关,确需转载与本网站服务内容有关的这类信息,必须是在网上已公开的,并要注明出处,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加大力度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建立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统一入口,各政府网站协同联动的网上办事和政务服务的工作体系与技术支撑体系,确保“十一五”期间全市5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

  (一)实现服务内容网上公开。做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内容、条件、要件和承诺全部能在网上提供并可查。规范完善所有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明细的网上动态公布,开放所有办事表格网上公开下载,提供网上业务咨询和办事指南服务。

  (二)实现办事过程网上公开。要首先实现行政审批办事项目开始受理时间和办结时间网上实时公开,再实现行政审批过程主要节点的状态、经办部门等信息的实时公开,并提供相关查询资料。

  (三)整合内部行政审批前后台资源。区县(自治县)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市政府部门以行政服务大厅为主体,规范内部行政审批资源,要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内尽快实现“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的工作模式。

  (四)逐步建立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试行设立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对行政审批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在统一的大厅栏目中“抄告相关”,形成统一的办事状态查询入口,并为市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提供统一的行政审批网上监管入口。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区县(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应与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结合,使多种服务手段互补,减少中间环节,真正方便服务对象。

  五、努力拓展各种公益服务。着眼于便民利民,针对不同受众和不同群体,努力组织提供公益性信息资源和便民服务。

  (一)以社区服务为主线,建立政府主导的综合性的社区服务网站,组织民政、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网上信息资源,鼓励各类商务网点在社区服务网站上开展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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