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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三、全面加强网上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保《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规定的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特别要针对全市网上政务公开的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

  (一)落实宏观、权威政务信息网上发布责任。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内容要在第一时间同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各部门可共用的新闻发布统一平台,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负责向统一平台传送发布内容,市政府部门新闻发布会由负责部门向统一平台传送发布内容。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向媒体披露的信息,按渠道各自负责保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部门网站发布,切实做到政府的信息要上报纸、上电视必上网站。

  (二)组织热点关注专栏。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在政府网站上建立重点介绍、政策解读等专题,引导公众理解、支持配合政府工作。重点的热点专题由市政府部门提出,经市政府秘书长或负责协调处理政务宣传工作的副秘书长批准,由市政府部门组织实施。鼓励市政府部门对市民日常生活关心的热点事项多作网上宣传。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可根据需要商请市政府部门提供热点事项资料。热点关注采用栏目主持制,主持责任者为市政府有关部门,主持部门按统一的共享栏目规范,在本部门网站发布信息的同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交信息。

  (三)形成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上发布机制,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按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组织规范要求,由突发公共事件材料提供部门采用热点关注共享栏目组织的方式,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发布的信息。

  (四)建立完善的网上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要求全市各个政府网站设有体系完整的信息公开目录。区县(自治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目录主要有领导介绍、政府机构组成、政府公告、政府文件、行政许可事项、政府工作目标、人事任免、统计公告、新闻发布、政府承诺为民办事、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等内容。市政府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目录主要有部门职能、领导介绍、内设机构、直属机构、规范文件、规划计划、行业数据、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工作制度、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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