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0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秦政办[2005]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为了加快实施就业再就业民心工程,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0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的通知》(办字[2005]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把就业再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考核目标,并将各项任务和具体目标科学量化,分解到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明确责任,做到工作实,数字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7月份进行半年考核,次年1月份进行年度考核,被考核单位要及时准确上报相关统计报表,提前做好自查自评。考核工作将在统计报表和自查报告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