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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8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省委、省政府对此一贯十分重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防治规划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二月三日

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省国土资源厅)

  目录

  前言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三、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六、附则
  附表一: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潜在危害程度统计表
  附表二:全省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表三:全省威胁铁路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表四:全省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搬迁避让规划表

前言



  陕西省位于我国内陆腹地,与内蒙古、四川、重庆、湖北、河南、宁夏、甘肃、山西等八个省(市、区)相邻。行政区划辖有10市1区,23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80个县,总面积 20.56万平方公里,人口3720万人。
  由于特殊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复杂多变的气候,加之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全省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次高、损失大,是我国地质灾害严重省份之一。每年都有大量的、不同规模的各种地质灾害发生,以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为主,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交通中断、厂矿建筑和居民房屋被损毁、良田耕地遭破坏,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已成为制约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部署,确保“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编制《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适用范围是陕西省辖区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10年。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 地质灾害现状
  陕西省地质地貌条件复杂,地势南北高、中间低,断裂构造发育。以北山和秦岭为界,分陕北黄土高原、关中盆地和陕南秦巴山地;全省南北气候差异显著,年降水量400- 1200mm,分布极不均匀。由于所处不良地质环境条件以及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每年都有大量的、不同规模的各种地质灾害发生,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从1950年至2000年,全省共发生崩滑流等地质灾害近万起,死亡约1.2万余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2001年至 2005年,我省共发生地质灾害4759起,造成23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61亿元。历史上影响较大的灾害事件有: 1981年8月,秦巴山地西部(汉中市11个县区及宝鸡市风县、太白县、陈仓区)受暴雨洪水影响,山区发生大量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死亡369人,受伤6055人,损失牲畜14003头,毁坏房屋186961间及道路、线路等,经济损失总计8.0l亿元;1988年8月13-14日,柞水县九间房、蓝田县葛牌乡突降大暴雨,沙帽沟及柞水县踩玉河两岸26条沟发生特大泥石流,死亡103人,毁坏房屋3117间,直接经济损失0.89亿元;2000年6-7月,安康市连降暴雨,10个县(区)遭受暴雨、洪水和群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袭击,受灾人口达 1.41万人,其中死亡276人,倒塌民房27616间,冲毁农田 21.8万亩,农作物受灾164,9万亩,多处桥梁、路基被毁,5条国道、省道公路干线和49条县、乡公路中断,襄渝铁路线中断运行7天,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85亿元;2002年7月 25日,延安市吴旗县发生黄土崩塌,造成17人死亡;2003年 9月1日,旬阳县桐木乡发生泥石流,造成15人死亡;2003年8月28日-30日,宁陕县持续暴雨诱发了大面积泥石流灾害,造成1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10亿元。
  全省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气候条件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冻融作用和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时间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集中在6-9月的雨季及陕北初春融冻时节,而地面塌陷、地面沉降与地裂缝灾害的发生则滞后于地下资源的开采;在空间上,秦巴山区和黄土高原梁峁沟壑区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和平原区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缓变性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最为严重。
  据“十五”完成的全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资料显示,全省可划分23个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10.0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8.8%。地质灾害隐患点8711处(附表一),其中滑坡5426处,崩塌2477处,泥石流沟378条,地面塌陷250处,地裂缝180处。直接威胁人口达49.7万人,威胁房屋31.6万余间(孔),191处公路铁路受到威胁。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907个,威胁300人以上有242个,威胁1000人以上有57个。略阳、镇巴、紫阳、旬阳、宁陕、岚皋、镇坪、白河、镇安、淳化、宝鸡市金台区、铜川市王益区、宜君、延安市宝塔区、子长、洛川、延川、榆林市榆阳区、神木、横山等20个县、区城区受到不同程度地威胁。
  滑坡 滑坡是全省地质灾害最主要灾种。目前有滑坡隐患点5426处,约占总灾点的62.3%。规模以中小型为主,类型以土质滑坡(黄土滑坡、堆积层滑坡等)为主,岩质滑坡次之。黄土滑坡主要分布于陕北黄土梁峁区和关中盆地黄土台塬边缘及高阶地前缘地带;堆积层滑坡主要分布于陕南秦巴山区,多见于低山山麓缓坡、沟谷陡坡地段,由第四系坡残积含碎石砂土或粘性土组成,土质疏松,强度低。岩质滑坡主要分布在片岩、板岩、千枚岩、片麻岩较发育的秦巴山区及陕北南部、关中北部低中山区。连阴雨、暴雨及人为工程活动是其主要诱发因素。
  崩塌 崩塌也是我省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的灾种之一。目前有中、小型崩塌隐患2477处,占总灾点28.4%。黄土崩塌较为发育,岩质崩塌次之。黄土崩塌主要分布在陕北黄土沟壑区的支沟、残塬边坡,关中盆地黄土塬前缘、高阶地前缘及人工形成的高陡边坡地带。岩质崩塌主要分布于坡面不平整、岩石裂隙发育的陕南山区中低山、断裂破碎带及道路沿线与陕北黄土梁峁沟壑基岩陡峻斜坡(大于75度)地带。
  泥石流 泥石流同样是我省主要地质灾害之一,危害极为严重。目前发现泥石流沟378条,仅占总灾点4.3%。分为泥流、水石流和泥石流三种,其中泥石流和水石流多分布在秦巴山区,而泥流主要发育在陕北黄土高原梁峁沟壑区。
  地面塌陷 包括岩溶塌陷和采空区塌陷,目前有250处,占总灾点2.9%。岩溶塌陷主要分布于汉中市的宁强、镇巴、西乡、南郑及安康市镇坪境内,塌陷面积上千万平方米;采空区塌陷主要分布于陕北神木、府谷、黄陵与渭北的铜川、蒲城、白水、韩城煤矿区,陕南也有零星分布,塌陷面积达 27799万平方米。近年来,随着全省煤炭等资源的大力开发,地面塌陷呈增长趋势,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诱发了大量的矿坑突水、瓦斯爆炸等地下工程灾害,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地面沉降 目前主要发生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大中城市,尤其以西安市最为严重,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过量抽汲地下水。西安地面沉降发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自1959年水准测量以来,累计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面积为150平方公里;东郊和南郊大部分地区累计沉降量超过600毫米,累计沉降量超过1000毫米的面积42平方公里;在东郊、南郊一带的胡家庙、南沙坡村、大雁塔什字、东八里村、小寨等沉降中心,累计沉降量超过2000毫米,最大沉降量超过2600毫米。危及城市排水防洪等设施和一些名胜古迹。近年来,由于城市供水引用黑河水、关停了城区及近郊区的自备生产井,限制地下水开采量,使地面沉降趋势有所减缓。但咸阳、渭南市区地面沉降近年呈加重趋势。
  地裂缝 目前已发现180处,占总灾点2.1%。主要分布在关中盆地中、东部,尤以西安城郊区、咸阳市区和泾阳县最为集中。西安城郊区地裂缝,分布在南起三爻村、北至井上村-辛家庙一线,西达丈八沟、东抵灞桥热电厂约160平方公里范围内发育有11条构造作用形成的地裂缝,出露总长度70余公里,沿伸长度约115公里。由于过量抽汲地下水导致地裂缝两侧地面不均匀沉降叠加于地裂缝活动之中,加剧了其发展;但近年来,由于地面沉降减缓导致地裂缝活动量有所减小。据统计,地裂缝活动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亿元。
  (二)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省国土资源厅在省委和省政府领导下,在国土资源部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规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基础调查,积极推进法规制度和管理机构及监测队伍建设,初步建立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在防灾减灾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1.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度与管理机构建设
  --出台了《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试行)》,于2001年9月,分别以陕西省人民政府第71号令和省人民政府陕政发[2001]48号文下发执行。为全省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落实了领导责任制,积极推进地质环境管理机构和监测队伍建设。各市人民政府及部分地质灾害重点县成立了以主管市长及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地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市、县三级政府主管部门均设立了地质环境管理机构或编配了专管人员,建立了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及10个市级地质环境监测站,56个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县(区)也成立了地质环境监测站。
  --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了汛期值班与应急调查、灾情速报、险情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初步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为汛期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了保障。
  2.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基础调查工作进展迅速
  --2000年底完成了全省1:50万以地质灾害为重要内容的环境地质调查,基本掌握了全省地质环境状况及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和基本特征。
  --从2000年起,开展了以县(市)为单元的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截至2005年底,省国土资源厅共投入1818万元全面完成了以县(市、区)为单元的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初步查明了全省地质灾害现状,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
  3.地质灾害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力度加大
  --开展了延安宝塔山、略阳县狮子山-凤凰山、宜君县龟山、佛坪县关山、紫阳县一中、山阳县山阳中学、宁陕县宁陕小学和镇坪县城竹溪河街等滑坡的勘查,为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由部、省、地方共同出资开展了临潼骊山、宝鸡簸箕山、旬阳县国税小区、略阳县狮子山危岩滑坡、镇坪县狮子凸崩塌、黄陵县印台山滑坡、岐山县雍川镇王家村崩塌、宁陕县宁陕小学后山滑坡和镇坪县城竹溪河街滑坡等治理工程;韩城电厂滑坡治理、镇安县贺家槽滑坡治理、镇安县镇安金矿废石堆治理、凤县铅峒山铅锌矿泥石流沟治理等一批由责任单位投资治理项目也顺利完成,治理工程已开始发挥防御地质灾害的作用。
  --利用扶贫移民和以工代赈资金,实施了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迁安工程。“十五”期间搬迁避让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约5万人,从根本上解决了这部分群众的安全问题。
  4.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初具规模
  --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监测领导责任人和监测人,初步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全省共建立了8771个群测群防监测点,群测群防监测人数达到11417人;地质灾害成功预报水平逐步提高,有效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十五”期间,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25起,避免了6056人伤亡和6000多万元经济损失。
  --依托勘查工程,建立了山阳中学滑坡、紫阳一中滑坡、佛坪关山滑坡和宁陕小学滑坡等专业仪器监测点,采用深部变形仪等进行滑坡深部位移及地面形变等专业监测。
  --建立了西安地裂缝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该系统由地裂缝自动监测仪器站、跨地裂缝带短水准剖面与对点、地面沉降分层标和地下水水位监测网组成。已积累了大量的第一手监测资料。
  5.地质灾害防治研究初见成效
  --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2003年8月中旬开始,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局合作,在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2005年实现了定量分等级预报,预报水平逐步提高。
  --在已完成县(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经综合研究,编辑完成了《陕西省地质灾害图册》,分发政府和有关部门使用,对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具有重要作用。
  --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了规范人类工程活动,避免因工程选址不当或不恰当的工程活动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从源头上把住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御关。“十五”期间共开展257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效地保证了建设项目的地质环境安全。
  6.宣传培训工作成绩显著
  --近年来,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利用每年的“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国际减灾日”开展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的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光盘、宣传画等宣传资料。
  --举办了多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管理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2000余人,极大地提高了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中,省厅派出的调查组通过乡乡开座谈会、村村讲解防治知识、点点传授监测方法。据不完全统计,对当地干部群众进行现场宣传培训,达115万人次以上,提高了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三) 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进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尚未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条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前我省各级政府在实际执行中,落实情况差别较大。大部分市、县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特别是贫困地区;省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还不能满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2.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条件较差,整体防御能力不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心在基层。我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特别是陕南地区是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但陕南地方财政十分困难,多数县属于国家或省级贫困县。地质灾害防治还停留在“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电话”的原始状态,县级国土部门缺乏基本的交通、监测,应急调查及工作设备,应急反应能力十分薄弱。另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能是划入国土资源部门的新职能,基层部门履行职能时间短,人员专业素质不强。从而导致地质灾害防治在预防、应急、抢险等环节上出现“防灾无力、救灾不力”的被动局面。
  3.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体系尚不完善,地质灾害治理力度不够。一是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少、监测方法和手段落后;二是群测群防人员需加强动态监测培训,规范监测预警工作,提高监测预警水平;三是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尚未建立,无法实现动态管理;四是一批威胁县城及主要基础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于资金无法落实,未能进行勘查治理;四是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群众搬迁任务繁重。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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