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待抚恤和殡葬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十五”期间,全市以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重点,规范和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了医疗减免、医疗补助、住院按比例报销和大病救助“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较好解决了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实施义务兵家庭优待制度改革,义务兵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对无承包地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分级财政负担,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先后投资建设济南战役纪念馆,改建济南革命烈士陵园,扩建历城革命烈士陵园。2004年1月,我市第五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殡葬事业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巩固和提高火化率,坚持殡葬改革,火化率保持在99%以上;积极宣传各项殡葬法规,清理乱埋乱葬,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改善殡葬基础设施,目前全市有殡仪馆7个、经营性公墓9个,其中市以及莲花山、章丘和平阴殡仪馆均达到国家三级馆标准。
“十五”期间我市社会福利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也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社会福利发展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社会养老机构规模小、设施简陋、资金不足、服务水平低、护理方式单一;社会救助层次低、制度滞后、城乡差距大、系统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待完善;殡葬服务基础设施落后、设备老化、面临迁移压力。二是社会福利工作社会化程度较低,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福利机构多限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积极性不高。三是社会福利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队伍尚未建立,工作人员缺乏相关的专业训练,服务和管理水平都有待提高。
二、“十一五”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环境和需求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加快推进的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将得到切实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进步,社会福利事业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是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综合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物质保障。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走向完善,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社会福利工作水平作为衡量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将更加受到各方面关注。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福利事业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解决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三是“和谐济南”、“平安济南”等目标的确立,为加强社会福利事业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社会福利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一五”期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别是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对社会福利服务的标准要求也不断提高。目前,我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80多万,占人口总数的14%,每年还以3.2%左右的速度增长,但目前我市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是10.2张,养老服务缺口较大。我市仅有市社会福利院和精神病院两家国有社会福利机构,供养能力有限,而且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人才和资金都比较缺乏,但要求寄养的困难群体数量相对较多。我市社会福利服务类的民间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处于发育阶段,设施、资金和人力都很有限,参与社会服务的能力不足,制约了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