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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优化空间发展布局。进一步提升以泺源大街、经七路为中心的传统金融商贸区的功能;同时高标准建设东部新城金融商贸区,广泛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落户,使其尽快成为济南区域金融中心的标志性核心区。到“十一五”末,基本形成以泺源大街、经七路传统金融商贸区为基础,东部新城金融商贸区为核心的功能互补的金融功能区布局。合理优化金融网点布局,一方面按照新的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优化市区金融机构网点,重点发展东部新城网点,另一方面继续完善县域农村的金融网点布局,最终形成城区、县域和乡镇三级结构相配套的金融网点布局。
  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推动金融资源的优化整合,着力健全金融服务网络。优化环境、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来济扩展业务。积极发展地方性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拓展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加大上市公司重组和后备上市资源培植力度,搞好境外上市指导服务,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引进中、外资保险公司、保险评估公司以及保险代理人公司,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努力加强黄金市场建设,完善省会金融服务功能。积极培育民营金融机构。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做大做强。
  加强服务功能建设。努力创新金融业务和服务方式,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具有高效服务功能的金融体系。认真落实我市鼓励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对金融机构入驻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对话制度,形成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企业之间顺畅的沟通联系机制,统一协调解决我市金融市场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消费信贷业务规模。推进金融业务创新,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打造“诚信济南”品牌。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配套联动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维护机制。政府有关部门与驻济各金融监管机构协调配合,完善金融市场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协助各金融监管机构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加快推进信用评级工作,督促金融市场参与者树立诚信意识。通过各种措施,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形成自觉维护社会信用的良好氛围,把我市建成金融市场运行安全区,为金融中心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文道德环境。
  2.现代物流业。加快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城市。构筑以物流园区为依托、以物流平台为支撑、以第三方物流为主体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到2010年,物流成本占社会生产成本的比重降至15%。
  优化空间发展布局。改造提升盖家沟物流园区,规划建设担山屯和郭店物流园区。建设济南国际集装箱分流中心、空港、邢村、桑梓店4个物流中心,贤文、方家庄、农高区、开山、胡同店、东营子、崔寨7个物流站。在长清、章丘、济阳、平阴、商河各建1处县区级物流中心。
  完善现代物流支撑体系。加快建设航空、铁路、公路等物流通道,加强物流信息规范化管理,重点建设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物流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形成高效便捷、功能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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