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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为全省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强化推动一、二产业发展服务的功能,强化为广大市民生活服务的功能,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构筑起产业层次较高、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尽快成为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原则。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服务业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加快市场化进程。以“入世”为契机,积极承接服务业国际转移,拓展服务贸易领域利用外资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国际化水平。
  ---坚持以产业联动促发展的原则。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拓展为生产服务的服务业发展领域,增强现代服务业对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实现产业间的融合渗透式发展。
  ---坚持以结构优化促发展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需要为目标,把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有机结合起来,在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提高产业整体竞争能力。
  ---坚持以推进城市化促发展的原则。抓住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完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业形态布局,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增强服务业发展的后劲。
  (三)发展目标。到2010年,在促进服务业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基本建成区域性的现代物流中心、旅游会展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和商贸流通中心,构筑起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产业层次较高、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建成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
  1.总量快速增长。适应经济发展阶段的规律要求,服务于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全局,努力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590亿元,比2005年增长80.7%,年均增长13%。
  2.产业结构优化。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调整为45.5%。城市中心区、近郊区、远郊区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由2005年的68∶26∶6调整到51∶40∶9。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由2005年的40.7%提高到52%。
  3.就业比重提高。拓展产业发展领域,增强就业吸纳能力。到2010年,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2%。
  4.财税份额稳定。提高产业发展集约度,加快增长方式转变,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到2010年,服务业提供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
  5.骨干作用增强。实施“3156”工程。培育壮大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品牌优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到2010年,骨干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000亿元,年均递增16%。重点培育营业收入过5000万元服务业企业1000家;过亿元服务业企业500家;过10亿元服务业企业60家。
  四、发展重点
  (一)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
  1.金融服务业。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加快健全金融组织体系,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到2010年,金融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1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6%。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7000和6550亿元,年均增长15%和15%,保费收入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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