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三)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以省政府确定的10大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快专项规划的实施。突出抓好龙头企业建设,强力推进“121强龙工程”,在资金投向、推介上市、债券发行、工商管理、税收减免等方面对龙头企业优先优惠,重点扶持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较强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自办科研机构或出资参与科研开发项目。着力培育基础较好的加工型龙头企业,引导有实力的工商企业介入农业开发,利用其资金、技术优势,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努力开拓农产品的国际、国内市场,积极开展农产品展销活动,实施好农产品进超市工程,扩大皖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强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管理工作。积极培植龙头企业带动型、服务组织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等多种产业化运行模式,在各类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农民用土地、产品、资金、技术等入股,采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与龙头企业形成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

  (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积极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制定配套的扶持政策。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多元创办”的思路,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引导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大户、经营大户、致富带头人和农业科研技术人员,积极领办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并引导他们进一步明晰产权,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增强活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打破区域、行业和所有制界线,实现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的联合与合作。重点培育200家省级示范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争取5年内使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总量翻一番。加快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对现有粮、油、棉、果、菜等协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加快建立农业产业化10大主导产业省级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对行业发展协调、政策建议、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作用。

  (五)推进全民创业行动,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把优化环境作为基础工程,取消一切限制农民创业的政策规定,革除一切束缚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潜能,为农村各类人才的脱颖而出和施展才干提供广阔的舞台和空间。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限制农村个私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依法放宽涉农企业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农村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对农村经纪人实行“低门槛准入”政策。广泛动员农民群众不拘形式、不拘规模,争创殷实家业,着力营造鼓励创业的舆论环境。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造,妥善解决债务问题,不断增强其服务功能。

  (六)加强农村经济宏观调控,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各涉农部门都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及时提出调控的方向和力度。要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确保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提高、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避免出现大的起伏波动。增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责任和能力,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搞好动态监测。整顿农资市场秩序,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减缓农业成本上升趋势。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农村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新闻发布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建立预警机制,不断增强动物疫情、植物病虫害、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森林火灾、农业环境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安全生产事故、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