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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3.实施产业化带动工程。着力抓好产业化扶贫工作,力争5年安排扶贫贴息贷款15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区域性支柱产业发展,重点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优质高效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推广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扩大财政贴息资金规模,力争5年安排小额贴息贷款1.2亿元,帮助2万户贫困农民生产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

  4.实施通达、片区综合治理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加强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施连片综合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温饱成果。重点建设乡村道路,基本实现中心居民点的道路晴雨通车。新建和改建道路1.1万公里,改善4000个左右行政村的通行条件。提高安全饮用水覆盖面,解决5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结合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和改造草危房8000户。

  5.实施扶贫助学助医工程。实施扶贫助学工程,在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资助贫困家庭子女高中和大学阶段就读费用,防止因学返贫,遏制贫困代际传递。大力开展城市医疗卫生单位下乡扶贫工作,用财政扶贫资金代特困农民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金,建立贫困人口大病救助基金。

  6.实施扶贫带头人工程。把重点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基础性工程,纳入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评价考核内容。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认真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在服务“三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发展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各类扶贫协会,培养扶持脱贫致富能手,提高贫困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

  7.实施扶贫济困工程。继续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扶贫工作重点县、重点乡(镇)、村制度。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动员更多社会资源投入扶贫济困。探索民间组织、民营企业和广大公民参与扶贫济困的机制和方法,积极争取外国政府、非政府组织等国外资金扶贫济困。帮助贫困村建立“扶贫互助基金”,扶持农民发展生产。

  五、政策措施

  (一)拓宽投资渠道,加大农业和农村建设投入。

  认真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与保护,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积极开展农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努力争取和落实中央投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各级财政支农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支农投资结构,在继续建设好水利和生态环境等大中型项目的同时,将投资向能够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项目倾斜。创新政府支农投资方式,建立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投入、投资补贴等多种投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导向和启动作用。整合政府支农投资,建立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投资的政府支农投资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率。扩大信贷支农投入,坚持农村信用社主要服务“三农”的投资方向,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力度,鼓励商业银行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投入农业。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开发农业。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广大农民建设家园。

  (二)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善主产区与主销区粮食经营合作关系。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创新乡镇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扎实稳妥地精简机构和人员。深化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改革,规范县乡财政行为,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体制、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和“三农”社会化服务新体系,改进农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稳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支持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社区金融机构,培育小额信贷组织,发展农户资金互助组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发挥用水户协会作用。加快国有农场、林场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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