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测绘局、省发改委、省国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九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和程序进行评标:
  (一)按照开标前确定的评标依据、量化标准、原则、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比较和评审;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或者说明;
  (三)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逐项列出各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四)对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等方面有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书面要求投标人提供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的书面补正;
  (五)按照评标情况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 测绘项目招标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按得分高低顺序,能充分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前三名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不设标底的,应当利用投标报价,通过预先设定的计算方法,现场确定底价进行评标。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后的十五日内,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至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按顺序确定多个标段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人不签订测绘项目承揽合同的,由招标人按照评标得分高低顺序依次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新的中标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