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测绘局、省发改委、省国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测〔2007〕1号 2007年1月4日)
各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测绘项目招标投标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江苏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测绘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共同制定了《江苏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江苏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江苏省测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下列测绘项目,应当以招标方式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