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2006年度“社会治安安全市”、“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的决定
(苏委〔2007〕1号 2007年1月4日)
2006年,全省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认真谋划、扎实推进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健全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为表彰先进,推动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省综治委和省平安创建领导小组检查考核的结果,省委、省政府批准南京市等11个市为2006年度“社会治安安全市”,南京市鼓楼区等102个县(市、区)为2006年度“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并对连云港市等4个首次获得“社会治安安全市”称号的省辖市各奖励人民币30万元,对南京市下关区等42个首次连续三年获得“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称号的县(市、区)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南京市六合区等11个首次获得“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称号的县(市、区)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市、县(市、区)不骄不躁,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创造新的业绩,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平安江苏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我省政治上安定,经济上安全,人民生活安宁,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
2006年度“社会治安安全市”、“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名单
一、2006年度“社会治安安全市”(11个):
南京市 无锡市 常州市 苏州市 南通市 △连云港市 △淮安市 扬州市
镇江市 △泰州市 △宿迁市
二、2006年度“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102个):
南京市(12个)
★下关区 ★玄武区 鼓楼区 ★白下区 建邺区 秦淮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江宁区 ○六合区 高淳县 溧水县
无锡市(8个)
★崇安区 ★南长区 ○北塘区 滨湖区 惠山区 新区 江阴市 ★宜兴市
徐州市(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