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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政府第十六次全体会议提出的2007年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省卫生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42.要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增加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配置,再改造一批贫困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负责落实。

  43.加快省人民医院门诊楼、郑大一附院第二病房楼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省肿瘤医院门诊医技楼、河南中医学院二附院病房楼等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44.要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落实配套资金,鼓励县(市、区)加入试点行列。目前试点范围由去年的65个县(市、区)扩大到135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有关部门要不断改进审核报付办法,防止虚报参合人数。要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有效降低药品成本。要严把质量关,保证农民用药安全。要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让农民真正得到价廉、质优的医疗服务。

  省卫生厅负责落实。

  45.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全部市辖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初步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积极探索开展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等试点工作。

  省卫生厅、劳动保障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6.要规范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要进行全面调整,部分价格偏高的要分期分批降低。整顿规范医疗器械和医疗机构自配制剂价格。继续推进单病种限价管理,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落实。

  47.要加强医院管理。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仲裁机制,有效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省卫生厅负责落实。

  (三)要高度重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48.要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整合培训资源,扩大劳动力培训规模。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乡镇举办农村劳动力培训班,有效降低培训成本。各类劳务基地、培训机构要认真研究市场需求,鼓励定单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省、市两级要探索开展农民工技能资格认证工作,明确认证的办法和条件,对鉴定合格者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使“农民技工”得到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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