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教育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5.要着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加快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6.提高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小学由每生每年20元提高到26元,初中由30元提高到39元。筹措资金6.5亿元,再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200万平方米。从今年起,筹措6亿元,区别情况,下决心为农村中小学更新配置课桌凳。再筹措2.9亿元资金完成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继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扩大普通高中办学容量。
省财政厅、教育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7.要加快推进教育改革。继续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全面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省教育厅、人事厅负责落实。
38.要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从今年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继续实行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绿色通道”和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
省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39.要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公开制度。取消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降低普通高中“择校费”收费标准。认真执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要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40.要研究制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国家医改方案框架已基本明确,我省要积极推进,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积极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药品购销体制改革。改革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切断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的经济利益关系。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负责落实。
41.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创办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促进覆盖城乡居民、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建立大病、急病困难患者和无主病人就医保障制度。对住院治疗但又确实无力负担医疗费用的特殊病人,当地财政可通过一定形式给予相应补助,减轻医院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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