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要加强政府对劳务输出的引导和扶持,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劳务输出基地,着力打造劳务品牌,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规模和组织化程度。
省劳动保障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要加强收支管理,全面提高财税工作水平
21.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收入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全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00亿元以上、一般预算支出1650亿元的目标。
省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2.要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加强对房地产、汽车销售、大型批发零售、餐饮娱乐等行业的监控,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外资企业的税收征管,对税负偏低、异常申报、关联交易等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防止税收流失。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省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负责落实。
23.要切实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坚持均衡支出,确保法定和重点支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要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保障。今年我省对“三农”的投入有望达到400亿元,要加快支出进度,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省财政厅、农业厅等负责落实。
24.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对资产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扩大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政府性基金要全部纳入改革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逐步将政府投资的交通、水利、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纳入投资评审范围。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支出的监督。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四)要挖掘潜力,全面提高政府管理水平
25.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财政统一管理机制。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增加资产预算编制内容,逐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规范企业改革改制中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6.要加强部门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政府部门资产收益情况、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着力解决资金分配不规范、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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