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发展改革委、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保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省农信联社等负责落实。
96.大力推进重要矿产资源整合与有偿使用。加快新一轮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支持省骨干煤炭企业重组地方国有煤矿,基本完成小煤矿、小铝土矿整合与技术改造任务。全面推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其他重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
由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煤炭工业局、财政厅等负责落实。
97.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确保农民得到实惠、林业加快发展、生态有效保护。
由省林业厅负责落实。
98.继续推进交通、科技、财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改革,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由省交通厅、科技厅、财政厅、建设厅等负责落实。
99.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办好第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大型商贸文化活动,多渠道引进境外和沿海资本。抓好中原文化港澳行、豫港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活动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重点围绕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等方面搞好项目推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支持各类工业园区充分发挥政策、区位、产业配套等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100.加快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巩固传统大宗产品出口,扩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出口,培育一批产业规模大、集聚度高的出口基地,扶持一批外向型优势企业。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101.积极进口短缺资源和关键设备,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和海外智力。加强大通关建设,促进贸易便利化。
由省商务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落实。
102.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开发资源、设立生产加工基地、建立国际营销网络,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由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落实。
103.加快发展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不断扩大外派劳务规模。
由省商务厅、劳动保障厅负责落实。
104.大力实施东引西进,加强与中西部省份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落实。
六、加快推进政府自身建设
10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在搞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和服务方式,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由省人事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06.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由省政府办公厅等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07.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推行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